导读:新冠肺炎爆发后,国家第一时间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紧急出台,切断野生动物感染人的可能性。这一做法受到世界有识之士的肯定,即使小部分国外人为了打压中国,口头上说不合法、野蛮!但他们也知道这是最科学的方式,不明事理的国外部分人也开始知道中国的做法合理性、科学性。

禁食野生动物的成功,无疑是我们特种养殖动物人付出巨大的损失换来的,国家也给了相应的补贴、积极的帮助转型。那么很多农民朋友还不知道,2020年国家禁食的野生动物名单都有哪些?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禁止狩猎、交易、运输和消费的野生动物,都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殖、人工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完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和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狩猎、交易和运输。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参照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畜禽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四、因科学研究、医药、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非食用用途的野生动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检疫。
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和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用途审批、检疫和检验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五、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方面应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全社会都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习俗,改掉乱吃野生动物的坏习惯,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主体责任,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查封或者关闭非法经营场所和经营者。
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和调整有关名单和配套规定。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本决定的实施提供相应保障。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引导和帮助受灾农民调整和改变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相关野生动物法律明令禁止的动物,如竹鼠、黄鹂、山雀、狍子、斑鸠、野鸡和野鸭、银狐、水貂、虎皮鹦鹉和麻雀。人工野生动物物种,如非洲鸵鸟、海龟、穿山甲、梅花鹿等物种。《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未列出的动物目前被确定为林蛙、猪蛙、蜈蚣、蝙蝠、蝗虫、猴子、蝎子、乌龟和鳄鱼。
第一类:无证野味
绝大部分野味,基本都来自野外捕捉,经常出现在野味市场。
1、常见野味
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
2、野生鸟类
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禾花雀、猛禽(老鹰、猫头鹰)、鹭鸟(白鹭、夜鹭)、白胸苦恶鸟、燕雀、白腰朱顶雀、云雀、竹鸡等。
3、野生两爬类
各种蛇类、青蛙、蟾蜍等。虎纹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被当作青蛙误抓食用。
第二类:有证野味
一些所谓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表面上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普遍存在野外获取种源,或证件合法但来源非法的“盗猎洗白”问题。比如雁鸭类、鹭鸟、蛇类、果子狸等、梅花鹿、蓝孔雀、大鲵(娃娃鱼)、鳄鱼、狐狸、竹鼠、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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